为什么外国人名字在前姓在后

2021-06-10  (字数:3423)

大家知道外国人的称呼一般是名字在前,姓在后的。除了受我们大中华影响的东亚圈子,越南,还有据说是匈奴人后代的匈牙利是姓前名后。事实上如果你仔细品味一下英语中对姓名的称呼,姓是family name,家族名称,和我们表血缘的姓是一样的,名字一般是given name,爸妈给你起的,独特的。对于为什么外国人的名字是在前头的,毕竟涉及到文化习惯的玄学问题,莫衷一是,我个人总结了以下几个假说:

姓氏补充说

大多数的文化都是姓都是后诞生的,所以一般人都只有名字name,后来(大约11世纪)为了区分,在后边加了好多附加,比如来自水边的John Water,铁匠John Smith,杰克的儿子John Jackson,所以后边的这个附加名字就叫surname,久而久之,形成了固定的姓氏。这两个合在一起,名在前,姓在后,就有了firstname + lastname的格局。

语言习惯说

大家知道我们习惯定语前置,英语则习惯定语后置,不知道是不是和我们是象形表意文字,而英语是拉丁字母组成的表音文字有关系。比如大家都知道英文son of bitch,我们则说狗娘养的;英文的Minister of education,我们翻译成教育部长。同理,看看我们古代三国是怎么自报家门的,“常山赵子龙”“阉人张翼德”“上将军潘凤”“汉皇后裔刘备”,我们都习惯把地名、官位、祖先放在前头,没有人会说“我是赵子龙,来自常山”“我是潘凤,是一个上将军”,因为这样太长了,不符合语言规范,也没有气势;而外国人是怎么自报家门的呢?I am John, King of England,son of George。因为他们上来就是I am,如果把名字放最后,那就会变成I am England’s King, George’s son, John。英语中很少有把长定语前置的,尤其是有多个的时候。而我们如果说:我乃英格兰之王,乔治之子约翰,是不是不那么违和呢?

称号太长说

一般的英文名字就那么几个,David,John,Lily,基本都是一个单词,取自圣经或者植物名。这个我会在常见的英文名blog详细说明。而后边的定语,from Sussex,England或者son of John都非常长。所以要先把关键信息先说了,不然你还没说到关键的,就被人一剑斩于马下,人生不是要留遗憾了。名场面就是小恶魔嫌龙妈称号太长直接打断,龙妈的称号有多长呢:

Daenerys Stormborn of House Targaryen. Rightful heir to the Iron Throne. Rightful Queen of the Andals and the First Men. Protector of the Seven Kingdoms. The Mother of Dragons. The Khaleesi of the Great Grass Sea. The Unburnt,the Breaker of Chains.

(坦格利安家族的风暴降生丹妮莉丝 铁王座的合法继承人 安达尔人和先民的合法女王 七国的守护者 龙之母 草海上的卡丽熙 不焚者 解放者)

追求个性说

外国人崇尚个性,把有差异化的放在前边。“from England”“the baber”,哪来的,干什么的,毕竟有很多人。所以要把差异化的先说了。同理可证为什么外国人的地址是从小往大的,时间是从秒往天的。不过这个你得配合姓名的演化来理解,如果你直接自认为John Smith的名比姓少,那就大错特错了。刚才说了拉丁语系的名字一般就是圣经和花花草草那几个,反而是姓还稍微灵活一点:地名,官名,绰号。所以造成现在欧美人同名的比同姓的多得多。美国过去的人口普查,2亿人口中第一流行名字James的有470万,而第一大姓Smith才不到250万

尊重自己说

早在几十年前葛优还不是大爷的时候就参透了,外国人把名字搁在前边是尊重自己,我们把姓搁在前边是尊重祖先。确实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其世界通史里提过,因为中国从古盛行的祖先崇拜,使得family name得到了更大的权重,所以我们一直流行下来有姓或者氏,而欧洲的封建制度和海洋文明,不同于我们集权制的大陆农耕文明,经常是良禽择木而栖,没有什么家国情感,觉得给自己起个代号就行了,所以很晚才有姓氏。对于尊重自己说有两个很喜闻乐见的例子:第一个就是我们骂人从来寻求和别人妈妈发生关系,从而在辈分上占一头,但是欧美人从来都是直接针对敌人本人,不玩伦理哏。第二个就是欧美人最喜欢拿自己grandma开玩笑,你跑的跟我grandma一样慢,你的皱纹比我grandma的还多,他们是没有特别敬老尊老的传统的,老人也和我一样年轻过,也是一个人。其实从广义上讲,从名字发展到姓名应该是更符合朴素情感,的,像我们中华民族这种出场自带姓名buff的可能是被开光了。

好了,扯了这么多其实都是有的没的,大家大概知道姓名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就对了。至于词语的顺序,语言习惯,这个真的不太好讲。毕竟现在的汉字语系和拉丁语系的差别太大了。不过和大家的有所耳闻的一样,中文是古老的文字,是一种象形文字,而拉丁字母是从象形文字发展而成的表音文字,就像我们引进的拼音,抽象出几个基本符号之后,剩下的就是排列组合了。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我们现在轰轰烈烈的从模拟信号向数字信号发展的过程呢。从这点看,也许表音文字更为先进一点。无论从学习成本,书写速度,和现在数字化,拉丁语系好像都有优势。大家应该知道把中文数字化有多难,可能好多方案还是借助拼音完成的,就像现在的输入法,真正用五笔或者手写的人少之又少。不过我们也不要妄自菲薄,有句话是you are what you are,你的行为决定了你的人生,而很多汉字都是活化石,让我们还能看懂我们上下几千年的历史,随便说几个成语就是引经据典,逼格满满。

最后分享一个有趣的事情,那就是现在按国际惯例身份证件的姓名书写规范还是先姓后名的。发现这个事情是我当时在澳洲去办驾照,工作人员让我写name,而没有区分成first name和family name,于是我就顺手写了Zhen Zhu,但是工作人员问:Zhen是你的family name吗?我说不是啊,Zhu是,她马上批评我说那你为什么写Zhen Zhu,应该是Zhu Zhen,然后我一脸懵逼。后来我一查才发现,一般任何国家的护照,驾照这样的ID,都是先姓后名的。一般会标注出Surname和given name,如果没有的话,一般会分成两行,第一行写姓。是全世界惯例噢,不信你翻一下你的英国护照,美国护照,澳洲护照。

下边是比尔盖茨的两个ID,注意Bill是William的简称(第一次知道吧?),所以比尔盖茨全名是Bill Herry Gates III,其中Bill是given name,Herry是middle name,Gates是Surname,III是suffix(后缀),就是盖茨三世的意思,以为他老爸是二世,我也不知道为啥不是皇室还有二世三世的。

看到了吗?都是把Gates放在第一排,然后才是William Henry,但是我查阅了比尔盖茨签署的一些合同,以及现在各种上头条的最贵离婚协议书,上边确实用的William Henry Gates III的顺位,所以呢,规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能姓名的意义逐渐抽象化之后,大家都改用姓前名后也说不定呢。南北战争之前美国的马路一直都是跟着英国左驾的,之后才心血来潮改成了右驾,现在可能根本没什么人还知道美国曾经是左驾的把。

姓前名后的另一个场景就是名字的排序,不管是我们汉字用拼音排序,还是英文里头的人名排序,都是用姓排序的,这一点最常见的就是我们的Iphone的通讯录,很多小伙伴估计都是英文的系统或者有英文名字的朋友,看一下是不是不管是姓前名后,还是姓后名前,都是用姓排序的呢。其实用姓排序是一直以来的惯例,不信的话看一下这份珍珠港阵亡烈士名单,或者历年来NBA名人堂成员,就可以看出都是用姓做的排序。珍珠港这份名单干脆把姓写在前头了,方便观察,而NBA名人堂这份文件,采用姓后名前的规则,会导致让人看起来乱七八糟。所以相信你能理解有时候看一堆人名的时候,心想他们怎么也不排个序?但是你如果仔细看看的话,是不是人家用的姓氏排序呢?